甪直高级中学2019级高一学生选科指南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级高中学生选科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加强普通高中教学组织管理工作的意见》(苏教基(2019)1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选科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0)1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江苏省新高考方案高中学考简明流程
1、取消文理分科,“3+1+2”考试模式。
2、新高考不再指定文理分科,考试模式为“3+1+2”模式。“3”是指全国统一高考语数外三个科目,“1”是指在历史和物理两门首选科目中选择一门,“2”是指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再选科目中选择两门。
3、语数外三门统考科目,每门150分;三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三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首选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再选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高考总分为750分。
4、考试时间和次数
新高考考试有三种,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统一高考。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合格性考试时间在每年 1月。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参加相应科目下一次考试。首次考试时间在高二第一学期末。
等级性考试科目6门科目,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每年一次考试机会,时间在高三下学期6月高考后。
5、成绩呈现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合格性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考生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该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等级性考试科目分数的成绩是以原始分排名进行等级划定后,再由等级转换来的分数。
6、志愿合并
2021年起,本一本二批次合并。以“院校专业组”的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档。“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高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与现行的按“院校+专业(类)”填报志愿和录取不同,新高考改革方案是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类)”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
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以“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招生单位,按专业(类)进行录取。
二、江苏省新高考方案主要参考依据
1、江苏省高考综合改革专栏 http://schoolinfo.jseea.cn/gkzh/index.shtml
2、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发布2021年拟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公告 http://jyt.jiangsu.gov.cn/art/2019/8/20/art_58320_8677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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